- 索 引 号:QZ00116-0300-2021-00157
- 备注/文号:泉建法〔2021〕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2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5号)《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司〔2021〕4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提升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制定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中共泉州市纪委办公室泉州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通知》(泉纪办〔2021〕25号)、《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司〔2021〕47号)要求和统一部署,在全市住建系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
二、规范重点
(一)执法主体和人员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有法不依、违法执法的问题;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问题;
(三)执法不公平、不透明等缺少监督制约的问题;
(四)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执法不文明的问题;
(五)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六)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三、主要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
(一)严格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泉司〔2021〕37号),市司法局拟定于2021年8月组织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我局组织市住建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进度安排:2021年8月31日前)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维护公正执法。根据《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泉司〔2021〕22号),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裁量标准,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一标准处理。(进度安排:2021年8月15日前)
(三)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培训,编制定行政处罚流程图和示范文书。(进度安排:2021年8月15日前)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执法单位要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示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度安排:2021年12月31日前)
(五)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即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范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合法、必要、适当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度安排:2021年12月31日前)
(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文明执法。统一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执法行为标准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和全程说理式执法,综合运用走访约见、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进度安排:2021年12月31日前)
(七)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泉州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案件评查报送工作。通过案卷评查,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度安排:2021年12月31日前)
(八)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实现规范执法。向社会公布投诉监督电话、地址和网址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度安排:2021年12月31日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成立泉州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制科(联系人:王一琳,联系电话:22178955,邮箱:fzk22178955@163.com),负责起草、制定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全面部署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汇集工作情况等。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于7月10日前报泉州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10月)。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重点规范的6个方面存在问题开展自查。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于每月10日前、次月1日前向泉州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根据泉州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做好迎接泉州市司法局对各执法单位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检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规范行政执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同时要积极探索开展本单位规范行政执法的新途径,不断创新规范行政执法的思想理念和方式方法,并于12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泉州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针对营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定点”整治,靶向施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氛围。要通过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与基层群众、管理服务对象交流沟通工作情况,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要深入宣传报道,不断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果和影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专项整治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并注意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最集中的领域改起,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群众监督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解决。通过扎扎实实地整改,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附件:泉州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泉州市住建局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钟文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春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惠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宇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海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云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以宏(四级调研员)
陈成联(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四级调研员)
叶向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四级调研员)
王学玲(行政审核审批科四级调研员)
王锦辉(勘察设计与科技科四级调研员)
成 员:郭文森(办公室主任)
陈 雄(政策法制科科长)
黄清华(住房保障科科长)
赖晓艺(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科长)
张怡敏(房屋征迁管理科科长)
王顺福(城市建设科科长)
李溢海(村镇建设科科长)
陈永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黄振宇(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科长)
吴启荣(勘察设计与科技科科长)
黄伟锋(建筑业科科长)
黄荣杰(行政审核审批科科长)
詹秋冰(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
黄少红(泉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馆长)
程惠阳(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人)
叶 飞(泉州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郑晓鹏(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主任)
黄种才(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邓志坚(泉州市白蚁防治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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