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10-21 15:13 浏览量: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要求制定 

  二、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行政处罚事项和我局权责清单,制定《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三、文件主要内容 

  分为通知正文和附件,附件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5项、从轻处罚事项4项、减轻处罚事项8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暂无。 

  四、文件执行要求 

  明确各单位、各科室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情况,对清单规定的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好行政相对人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有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逐步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清单范围。 

  五、文件有效期限 

  2022年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