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08号),南安市康美镇坚持“批前审核到位、批后监管到位、日常巡查到位、监督执纪到位”,多措并举做好农村建房审批工作。
批前审核到位。由建房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用地建房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审议结果报送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收件。由镇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镇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驻村工作队进行现场踏勘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提交镇党政会议研究确定。
批后监管到位。镇党政会研究通过后,向建房户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告知批后监管事项、发放《康美镇农村宅基地审批明白卡》,要求建房农户悬挂至明显位置。镇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驻村工作队严格落实“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线到场、施工节点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四到场制度,四到场核查合格的,共同在《“四到场”情况记录表》上签字,不合格的现场制止,责令其停止施工,并按法定程序督促整改到位后再批准继续施工。
监督执纪到位。将规范农村建房审批和监管工作纳入村委会年度绩效考评,对先进村予以表彰;对发现问题较多的村,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该村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镇纪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农村建房审批和监管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加大对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特殊人群违法建房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