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2024年度动态监测报告

日期:2025-04-29 15:24 浏览量:

  一、总体概况

  泉州市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有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1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4个,1648处历史建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名村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0个、名村11个;中国传统村落48个、省级传统村落90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97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840处;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类非遗名录名册项目7项,国家级非遗36项、省级非遗128项、市级非遗333项。其中2024年度新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类非遗名录名册项目1项。

  二、监测内容

  (一)相关中央、省级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认真落实主管部门向党委报告年度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制度,2024年4月由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正式行文向泉州市委报告2023年度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2024年5-8月,持续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培训会议,包括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培训、华侨建筑排查认定等,切实提升群众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2024年6月,市住建局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倪虹部长署名文章《扎实做好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2024年9月20日,举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讲座,宣贯《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解读分析《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情况

  1.普查工作方面。泉州市开展3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共摸排历史建筑线索1.3万处,其中已认定公布1648栋。泉州市出台《泉州市“刺桐古厝”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启动古建筑资源普查,目前已普查1000余栋古建筑。启动华侨建筑认定普查工作,初步认定682栋。

  2.保护管理方面。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西街、城南、五里街、五店市均已完成标志牌、标志碑设立。已完成21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48个中国传统村落、1648处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牌挂牌工作。本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挂牌率为100%。全市已公布历史建筑1648处,2024年已完成测绘建档1644处;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累计上线传统村落10个,其中2024年新增上线9个;海峡租养平台累计上线历史建筑、传统建筑78处。建立泉州市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定线落图。

  3.文物保护单位方面。目前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97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2870处。截至2024年10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与测绘建档工作均已完成。2024年已完成市区范围内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初步研究划定,计划2025年公布。

  4.其它历史文化遗产方面。目前全市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三大类非遗名录名册项目7项,国家级非遗36项、省级非遗128项、市级非遗333项,国家工业遗产2处,建议工业遗产7处。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职责方面。根据《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泉州市先后成立市历史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风貌办)、市世界遗产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市文物保护中心等机构。市住建局作为主管部门之一,2024年结合机构改革,新设立名城保护管理科,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2.法规方面。2018年获批公布了《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2021年获批公布了《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3年获批、公布了《“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获批公布了《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2021年7月印发《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危房改造管理规定》,2021年12月印发了《“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23年12月印发《泉州中心市区(古城区)私有住房修缮改造及翻建管理规定》。

  3.绩效方面。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抓城建提品质、城乡品质提升两项考核指标中,两项考核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千分制)中占40分。

  4.巡查方面。制定名城日常巡查制度。2022年印发《贯彻实施<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工作方案》,提出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

  5.消防安全责任方面。开展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排查发现问题382个,其中重大问题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将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四不两直”检查范畴,要求各县(市、区)每月全覆盖巡查历史建筑。同时,各乡镇(街道)将日常巡查与网格化管理结合,要求网格员发现违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行为,立即制止并抄告县级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

  6.文物方面。基本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定线落图、保护档案编制、保护标志设置。九日山摩崖石刻等46方入选国家文物局《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数量位居全省设区市第一、全国前列。已公布《“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系列遗产管理规划(2021-2030)》以及蔡氏古民居建筑群、泉州府文庙、安海龙山寺等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屈斗宫德化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完成编制正在报审中;正在编制崇武城墙、泉州港古建筑之江口码头、真武庙等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世界遗产点文物保护规划。此外,本年度泉州历史城区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6处。

  7.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责任落实情况。2024年全市36个城市更新项目均严格落实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前置制度,共普查50年以上建筑151栋,已落实构件保护、原址保护等措施。

  8.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未违反规划(图则)规定的保护要求。未违反规划(图则)规定的保护要求。

  (四)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

  1.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永春县编制《永春县历史风貌保护规划》,谋划形成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项目清单,计划投资2.3亿元,其中2024年计划投资1亿元,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2.15亿元,计划实施26个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现已完成全域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项目,正在开展岵山镇古厝修缮活化利用等25个项目,投资额达980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额98%,其中省级财政奖补支出100%。目前已形成仙夹-岵山-五里街、桃城花石-东关、蓬壶-达埔三条示范路线。

  2.重点扶持改善提升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洛江桥南古街、南安市奎霞村、永春县西昌村、德化县湖头村等4个改善提升项目分别列入省重点扶持改善提升项目。截至11月底,已完成25栋传统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共完成投资4905万元,占比105.48%。

  3.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老建筑活化利用的经典案例和经验做法情况。泉州古城花巷89号傅宅是一座有着80多年历史的侨厝,通过有机活化,目前已活化利用为古城会客厅。主要经验做法:一是坚持修旧如旧。采用原样红砖修旧如旧,以及水泥注浆术、水泥柱加固、增设碳纤维布等方式,保证房屋结构安全;采用堆剪手法修补晒台外立面,高标准复原房屋原有的模样。二是实施以修代租。由泉州市文旅集团古城公司与傅宅负责人签订以修代租合同,租期15年。三是盘活周围空间。通过清理傅宅周边倒塌建构筑,腾退出公共空间并打造居民游客休闲小广场。

  三、保护利用工作成效

  (一)格局与风貌保持方面。

  1.围绕民生保障,补短板、提品质。系统性分批推进古城街巷整治、水系治理、配套提升等提质工程,重视居民体验感和获得感,按照“低冲击、微扰动”理念,采取去芜存菁方式对古城街巷进行修缮。实施金鱼巷微改造、中山中路综合保护提升、小山丛竹复建、爱国路打通、中山路周边29条街巷、中山南路及周边46条街巷综合提升等系列古城保护整治工程,以及市政管网综合治理、断头道路打通、街巷立面及第五立面整治、公共空间改善等民生保障项目,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恢复古城历史风貌。完成分区一8个开闭所改造建设,规划建设分区二分区三11个开闭所,推进中山路周边15个旅游公厕升级改造;重新划分防火分区,增设3个小型消防站,完善消防设施,系统性提升古城防灾能力。

  2.畅通交通微循环,打造街头公共空间。实施慢行系统提升工程、居民骑行畅通工程,优化古城核心区的交通组织。利用闲置公产并征收部分危旧房屋改造为非机动车停车场,完成玉犀巷原白蚁所、帽巷10号、新街13号等6处约450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建设,提供非机动车停车位约1000个;打通爱国路、奎霞巷、通政巷、沟尾下、县后街至中山北路等断头路,改善古城内部交通微循环,缓解古城核心区交通压力。

  (二)人居环境与基础设施提升方面。洛江桥南历史街区开展街区沿街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累计完成13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成功打造1处公共空间,完成300米路面铺装等基础设施提升工作。2024年,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中山南路段启动保护修缮工作,工程包括立面修缮、建筑加固、市政管网提升、路面铺装等。

  (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2024年,全市共保护修缮113栋古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华侨建筑),活化利用67栋,其余为产权人自住或宗祠。推动18处历史建

  筑列入省级2024年奖补资金盘子。

  (四)国家省资金成效方面。无。

  (五)文物保护利用成效方面。

  1.文物修缮。推进实施安平桥保护修缮、顺济桥遗址抢险加固和施琅故宅保护修缮工程等相关项目,其中施琅故宅正在保护修缮施工中;安平桥(晋江段)保护修缮设工程正在开展施工招投标准备工作;安平桥(南安段)保护修缮设计方案已获省文物局批复,顺济桥抢险加固工程设计方案已核准,市城管局正在进行项目招标;花桥慈济宫大殿及门厅、安南永德苏维埃政府旧址(陈氏祠堂)等25个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

  2.修缮工程方案设计。组织编制完成获批复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礼逊图书楼,施琅宅、祠和墓之施琅墓道碑,泉港土坑村古建筑群之来铺当铺、施布当铺、建珍大厝,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王顺兴信局之船楼,泉州黄氏民居之黄宗汉宅,清源山摩崖石刻,清源山锡兰侨民墓地之世氏一、二、三世祖考妣合葬墓和四世祖裕斋公墓,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宁海庙、出氏翰林第等12项保护修缮工程方案设计。

  3.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情况。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属地社区(村)负责日常管理维护,文物部门监督落实。如鲤城区督促街道指导开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指导苏廷玉故宅、吴志南宅、吴纪夏宅等一般文物点完成日常管护工作。丰泽区政府设立专门经费,补助社区文物协管员等。

  4.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管理情况。开展岁末年初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组织编制完成44处57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急预案并上报省文物局备案。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全市2565处文物建筑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1195项消防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完成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泉州市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情况核查制度》,每半年更新、汇总、整理一次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信息。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文物安全责任人制度。

  5.文物使用和开放利用的整体情况,文物对公众开放及开放状态情况。市级以泉州府文庙为示范,在确保文物在安全的基础上,配置百姓书房、书院、国学讲堂、展览等惠民项目,形成一批集历史、展示、服务功能的文物名片。发挥文物、博物馆等的对台港澳、对外文化交流的作用,打造台胞台青登陆的“第一家园”。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等15个遗产展馆已全部免费开放。同时,市级建立一支百余人的文物志愿者服务队伍,涵盖专家咨询、义务讲解、义务巡查等领域,相关县(市、区)也成立志愿讲解队。策划泉州世界遗产日主题活动,将每年7月25日定为泉州世界遗产日。以世遗和古城为重点开展“宋元中国·海丝泉州”世遗文旅品牌推介活动,泉州入选新周刊“2022年十大出圈小城”、2022最佳文旅融合之城、上榜2022-2023年度中国“十大旅游向往之城”等。系统提升遗产展示、讲解、进出通道、停车等观览设施。设置遗产点标识系统,提供汉语、英语、日语、韩语、闽南语等5种语言智慧讲解。

  (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泉州古城坚持“以用促保”原则,积极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实施业态类型拓展、业态品质提升、业态分布统筹等顶层规划,鼓励引入更多企业家、居民参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目前,已引入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觅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一批社会资本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发展,投资10亿元以上;以乡情为纽带,发动各方众筹资金认管认养30多处华侨建筑,开办传统作坊、乡愁记忆等特色文化展馆。

  四、存在的问题

  历史建筑保护难度大,传统工艺传承队伍弱。

  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抓好规划引领。重点扶持提升鲤城区“东观西台一灵慈宫沟”整治提升工程,继续推进中山南路及周边46条街巷整治提升工程。支持德化县推进2025年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抓好技术指导。认定一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和华侨建筑,其中较为重要的建筑先行测绘建档。编写闽南传统建筑文化系列图书和图集,梳理全市古建筑样式、构造。

  (三)抓好工匠传承。开展第四届“泉州市传统建筑名匠”评选活动,筹建市级传统建筑技艺传习所。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