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0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泉建办〔2018〕5号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泉州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qzjsj.gov.cn)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七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78985;传真:0595-22178950;电子邮箱:22178985@163.com )。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推进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要求有关业务科室(单位)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管理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以全局各业务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为基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考评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询制、执行监督制和结果通报制,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网络平台。依托本局门户网站,除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设置了相应栏目外,对重点信息公开有关领域专门组织人员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已开通运行)、房屋征收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转换通道管理系统(已开通运行),市场主体及中介机构信用公示管理平台(已上线运行)。这些系统开发开发完成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更及时、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主动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文件要求及我局工作特点和业务类型,按照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法律法规、机构职能、执法制度、行政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等相关内容。截止至2017年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类信息48条,占9.9%;行政许可类信息302条,占62.3%;安全生产类信息63条,占13.0%;建设工作动态及其他类信息55条占11.5%。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140条,各类公开文件1135条,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2021条,权责清单402项,权力清单217项,公共服务36项,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结果公示2条;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等,并在第一时间在网站向社会发布住建工作最新动态情况,是为保障我局住建工作健康发展,也是为全市更好地服务。
2.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项目信息、房源信息,在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住房保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一是网上信息公开。在市政府和我局官网开辟了“保障性住房”专栏,宣传政策法规,公开项目进展情况、保障房申核公示、保障房配租配售结果信息等信息,为公众获取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提供了便利。2017年度推出房源601套,组织1661人次的轮候对象公开参与选房,共有284户家庭选到住房,19人申请通过网上系统申请人才安居保障房,并在网上公示。二是施工现场信息公开。在施工现场的显著部位,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和工程基本情况挂牌公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建筑物入口处的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三是媒体公开。在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的进展情况。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住房保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吸纳并予以落实、反馈,进一步畅通了人民群众与住房保障部门的联系渠道。
3.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
在我局网站上实时公布泉州市本级房地产项目预售许可情况,对批准预售许可的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预售许可证号、房屋销售状态(可售、已售、在建抵押等)等信息进行公布。
4.抓好“河长制”公开工作
按照市政府“河长制”工作方案职能安排,我局主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今年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总体思路,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新的进展,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全市计划实施7个乡镇、266个村庄的农村污水治理,重点实施65385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已建成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09个行政村完成施工图设计,194个村开始动工,开工率72.9%,52个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开工数61604户,开工率94.6%,完成58999户,完工率90.2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连续两次在全省考评排名中名列前茅。
5.财政预结算信息公开
《2017年度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说明》《2017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决算说明》已按要求公开。
6.公众服务信息公开
包括产权办理、物业管理、商品房审批及其他行政事项的服务程序、服务纪律和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收费等向社会公开工作。商品房审批及其他行政事项的服务程序、服务纪律和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收费等向社会公开工作。
(二)公开形式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主要有两个信息公开载体,一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二是城建档案馆,三是市档案局阅览中心。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根据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要求,增设网站子栏目,主动公开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截止12月30日,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答复率10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工作自觉等。
(二)改进措施
2017年,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落实责任,既要保持“量”,又要强调“质”,及时地更新和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三是健全住建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的审查;四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借助网站平台,积极认真开展好“在线访谈”在线回复工作。
六、说明与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目录主要集中在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建设工作动态情况等目录,全年主动信息公开数为48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依申请公开9件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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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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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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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
累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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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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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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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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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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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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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485
|
2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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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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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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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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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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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9
|
64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9
|
77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
|
36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29
|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6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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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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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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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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