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泉建办
- 发布机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0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泉州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qzjsj.gov.cn)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七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78985;传真:0595-22178950;电子邮箱:22178985@163.com )。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各科室(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要求有关业务科室(单位)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专人负责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文类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并根据工作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内容上进行更新完善。
3、优化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网站的支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市住建网为主要公开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体系,为获取信息提供便利条件。及时发布便民服务内容,及时更新各类办事指南、文件表格下载、企业资质标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等信息。通过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等增强网站政民互动功能。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创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网络平台。依托本局门户网站,除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设置了相应栏目外,对重点信息公开有关领域专门组织人员开发信息化管理系统:保障房信息管理系统(已开通运行)、房屋征收管理系统(筹建中),打通商品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转换通道管理系统(已开通运行)。这些系统开发开发完成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更及时、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主动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和发布,截至2016年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类信息58条,占9.1%;行政许可类信息397条,占62.1%;安全生产类信息55条,占8.6%;建设工作动态及其他类信息115条占18.0%;
2、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一是年度建设任务信息。按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目标任务量和项目信息公开。已纳入住房保障任务的项目清单经确定后公开,以后有调整或新的项目纳入再更新项目清单。二是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信息。每季度后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今年我市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41个(含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项目11个)、20170套(含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5924户)。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提前开工2107套,本年度累计开工22277套(含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8031户),实现开工率110.45%。至12月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143.1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31.60%;全市本年度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2.69万套,本年度基本建成率190.78%。三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1-12月,新增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5883套。截至目前,全市历年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6.69万套,历年配租配售套率79.21%。
3、房屋征收公开
2016年全市新增房屋征收项目30个(含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52.61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4510户。截止目前,已有3108户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涉及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7.99万平方米。其中,1598户被征收人选择进行货币化安置,涉及房屋建筑面积38.04万平方米,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比例达到65.60%。
4、财政预结算信息公开:
《2016年度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说明》《2016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决算说明》已按要求公开。
5、公众服务信息公开
包括产权办理、物业管理、商品房审批及其他行政事项的服务程序、服务纪律和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收费等向社会公开工作。商品房审批及其他行政事项的服务程序、服务纪律和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服务收费等向社会公开工作。
(二)公开形式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主要有两个信息公开载体,一是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二是城建档案馆,三是市档案局阅览中心。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根据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要求,增设网站子栏目,主动公开我局信息公开目录要求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截止12月30日,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本局没有开展信息公开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足;二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三是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工作自觉等。
(二)改进措施
2017年,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扎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公开目标,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通过公开,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实行政审批、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性住房管理、房屋征收等方面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满足群众对重点领域信息的需求,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3、关注回应民情民意。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6、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科室(部门)信息公开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七、说明与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目录主要集中在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建设工作动态情况等目录,全年主动信息公开数为6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依申请公开18件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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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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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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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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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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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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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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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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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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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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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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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
2507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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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8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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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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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16
|
55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8
|
68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0
|
33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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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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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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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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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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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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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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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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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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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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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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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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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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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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