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5-00134
- 备注/文号:泉建法〔2025〕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5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5-10-16 11:06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的通知》(闽建〔2025〕16号)转发给你们(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载),请你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
二、明确裁量权运用,加强裁量考量,严格裁量权行使标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
三、及时反馈报告,对在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进一步完善裁量权基准。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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