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4-00106
- 备注/文号:泉建办函〔2024〕1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3
答复类型:B类
民革泉州市委会:
《关于加强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管理的建议》(2024411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城管局、国资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市政工程安全管理,2024年来,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出批示并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协调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住建行业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固本强基三年行动和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的重点难点,强化监管力度,规范管理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针对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等问题,市住建局与城管局、国资委等部门先后举办市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等多场安全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2024年6月,市住建局以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拍摄制作《违规动火作业篇》《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篇》等安全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在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广泛刊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风险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三违”行为,其中《违规动火作业篇》获泉州市2024年应急安全短视频三等奖。
(二)加强现场施工管理
1.狠抓关键人员履职。2024年4月以来,市住建局依托省住建厅安全检查系统APP,每月统计通报项目关键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到岗情况,对到岗情况差的项目一律列为主管部门“四不两直”重点检查对象,推动我市关键人员到岗率从年初的35.41%上升到目前的81.8%。同时,严格督促关键人员每月按规定频次开展安全自查(项目经理和总监每月至少检查3次、专职安全员每月至少检查4次),进一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截至7月中旬,2024年全市在建项目关键人员累计自查7.2万人次,整改消除隐患3.6万余条。
2.开展每月专题治理。紧盯爬架吊篮、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现场消防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项治理,切实补短板强弱项,促进专项工作提升,截至7月中旬,2024年全市各级住建部门结合“双随机”检查,累计对市政工程开展检查130个次,督促整改隐患414条,实施动态监管记分2606.6分。
3.强化市政道路维修安全管理。市城管局严格规范临时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管理,一季度累计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市政道路申请25件,发现并制止违规占道、破路行为5起。
(三)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1.压实业主首要责任。制定《泉州市抓城建提品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建项目业主责任落实的通知》,对推进项目前期、科学安排工期、实施工程发包、履行管理职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由城建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督促落实,切实推动城建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提质增效。
2.出台安全监管机制。深刻汲取近年来第三方施工作业破坏燃气管道事故教训,市住建局会同城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切实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的通知》,明晰了建设、施工、监理、燃气经营企业有关职责和属地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健全我市防范第三方施工作业破坏燃气管道工作机制。
3.联合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市住建局联合城管局连续两个季度组织开展涉及燃气管线第三方施工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累计督导项目48个,责令整改隐患101条。
4.完善安全管理机构。聚焦市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点多面广的现状,市住建局组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专班,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指导,切实防范因赶工期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您的宝贵意见建议,针对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管理特点和薄弱环节,市住建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将依职责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一)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星级管理实施细则,切实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提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发挥市安委会建筑施工专委会作用(挂靠市住建局),督促应办未办施工许可的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协调相关专业部门参与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规范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二)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培训持证上岗、作业现场监护未落实、未纳入危大工程管理、验收移交脱节等问题。
(三)加强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安全监管。全面排查老旧小区改造和污水改造项目监管落实情况,督促参建各方落实防范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主体责任,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规范市政道路施工。加强市政项目施工占道安全管理,督促项目占道按规定报城管、交警等部门审批,优化施工组织,避免工期拖延,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领导署名:郭文森
联 系 人:庄清楠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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