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3-00301
    • 备注/文号:泉建办函〔2023〕10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0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13 10:51

      答复类型:A类 

    刘宗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城管局等部门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物业覆盖率不断增高,截至2023年4月底,我市2429个住宅小区中有1358个由物业企业进行管理,按照管理面积计算,我市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1.6%。但我市还有一些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长期缺管,设施设备长期缺乏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较差,影响业主(住户)的居住品质。为此,我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市城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对辖区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安装油烟净化和隔油设施等情况入店调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动态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监察,督促餐饮单位按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油水分离设施,禁止油烟直排。2022年以来,全市已摸排产生油烟的餐饮门店10350家,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的有8638家。 

      组织对中心城区餐饮店进行整治和考评,并延伸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抽查考评,从抽查考评的情况来看,油烟净化器安装率达到96%,油水分离器安装率达到93%。各县(市、区)城管部门积极会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执法整治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餐饮单位进行重点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问题销号,严格整治标准,严厉查处未安装和不正常油烟净化设施等行为,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15人次,督促问题整改1658处。 

      对群众反映的餐饮油烟污染、店铺噪音扰民问题,特别是省环保督查信访件,市生态环境局和城管局加强工作联动,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取证、处理,注重方式方法,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消除噪音扰民,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提高群众满意率。 

      二、积极推动业委会建设 

      我局联合组织、民政等部门积极推动全市符合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业委会,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成立住宅小区业委会887个,成立数量全省第二。在业委会成员的选举中,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近邻党建的工作要求,联合组织、民政等部门推动将小区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推荐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主委员会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或不少于3人,鼓励小区内在街道、社区任职的工作人员和具有技术水平、法律知识、管理才能的业主通过法定程序进入业委会任职并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工作。 

      为指导业委会提高工作质量,我局制定了《成立首次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和《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规范性文本,确保业主大会筹备、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备案等工作有序进行。我市还实行“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三级物业管理协调体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建本行政区域内已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综合管理业务培训,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指派代表参加相关物业管理区域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和换届筹备组工作,依法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协调。 

      三、推动物业融入基层治理 

      市委组织部以深化近邻党建为抓手,积极推动居民小区治理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其中,在党建引领基层网格管理方面,重新优化设置3.3万个工作网格,推动将居民小区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方面,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基本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规模较大的物业企业负责人进入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参与社区小区治理工作。 

      市民政局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村(居)委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更好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四、推动老旧小区长效管理 

      我局持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行动,以“四个必改”为重点抓手,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累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27个,截至目前,已完工1080个,惠及17.1万户家庭,有效解决一批老旧小区“脏乱差”现象。同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倡导“共同缔造”理念,通过广泛宣传激发居民群众热情,培育共治共享精神,推动老旧小区成立业委会,由业主大会决议授权业委会自治管理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对暂时无法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街道、社区提供保洁、安防措施等基本服务,确保老旧小区有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保障,并加快引导成立业委会。鼓励街道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推动国有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探索试点采取“委托代管、连片打包”的方式,按照“有偿微利”原则,代管老旧小区。区财政按1元/·年的标准对承接无物业管理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补贴,单个新成立的物业服务企业保底补贴10万元,封顶补贴50万元。 

      关于您提出的“针对不同规模的小区按人口比例将业委会成员纳入社工范畴,给予一定岗位补贴待遇”。经了解,专职社工归街道(乡镇)管理,由街道(乡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我局主要负责业委会成立的指导工作,将业委会成员纳入社工范畴超出我局职能范围。 

      关于您提出的“对业委会自主管理的小区,各级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办公经费补助”建议。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是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并在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是否聘请物业管理服务也是由小区业主大会自主决定,属于《民法典》管辖范围。因此,业委会自主管理的小区办公经费,不属于公共服务财政事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也可以由业主分摊。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组织、民政、城管等部门进一步推动无物业小区引入物业管理,加强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管理,加大乡镇区域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恳请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相关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蔡海鸿 

      经办人员:蔡章港 

      联系电话:2217892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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