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3-00095
- 备注/文号:泉建房〔2023〕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6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国资、财政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确保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落地的通知》(闽建房〔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国资、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省上通知要求,组织对本区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该项政策落实落地。
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国资、财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28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分别报送至市级对应的主管部门,以便市级主管部门汇总报送省上。
联系人:市住建局 王智斌 22178923
市国资委 陈亮斌 28008992
市财政局 黄岚芳 2806657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国资委
泉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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