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1-00063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时间:2021-04-07 16:49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闽建筑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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