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1-00063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1〕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24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时间:2021-04-07 16:49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闽建筑〔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3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