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1200-2026-00099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6〕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02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招标代理企业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6-09-04 10:14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招标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4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的规定》(泉建法〔2019〕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于10月开展2026年度招标代理企业成果文件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企业(含分支机构)。

      二、检查范围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在我市代理的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成果文件(不包括城市园林绿化、燃气、排水、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卫、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以项目开标时间为准)。

      三、检查方式

      (一)抽取项目。市住建局将从“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备案的项目中抽取检查项目,每家招标代理企业原则上抽查1个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或市政项目。

      (二)检查资料。本次检查以“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备案的相关资料为准,不要求受检企业报送检查资料。

      (三)集中检查。本次检查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中心集中开展,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建筑〔2020〕29号)等要求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送达“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智慧住建-企业信息登记”的电子邮箱,送达时间以电子邮件到达指定邮箱的日期为准。

      (四)异议反馈。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受检企业须在收到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由该项目负责人或者招标文件编制人携本人身份证到现场提交书面异议反馈,逾期将不予受理,视为认可检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尚未进行信息登记的招标代理企业,应尽快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智慧住建-企业信息登记”进行企业信息登记。

      (二)提交书面异议的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交通科研楼A栋702室(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中心),联系电话:0595-22178932。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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