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1200-2025-00079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5〕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2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闽建筑〔2024〕23号)文件精神,定于7月组织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采用“双随机”方式从“智慧住建”信息登记平台抽取不少于36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二、检查内容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检查内容(详见附件),分为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企业咨询服务行为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等4部分内容。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工作委托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中心组织实施,采用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核实、水平测试等方式,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通过“闽执法”平台录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照检查内容,做好总体自查工作,整理内业资料,提前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工作,受检企业的项目编审注册造价工程师,财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应主动配合检查。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做好工作对接,安排人员配合检查。
(三)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从简,减少陪同。派出检查人员的差旅费和用车保障等由市招标造价中心负责。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检查记录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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