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泉州市级人才公寓管理规定》。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积极采取集中建设、盘活存量等各种措施,在中心市区筹集、建设一批市级人才公寓,为人才提供过渡性住房支持。为加强人才住房监管和保障标准把关,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级人才公寓管理规定》,目的就是要使市级人才公寓项目标准化,保障范围精准化,配租供应常态化,运营管理规范化,建立人才公寓高效利用、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关于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泉委办发〔2022〕5号)等政策规定,同时借鉴参考其他地市人才公寓管理政策好的做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主要对市级人才公寓租赁对象、项目监管、配租管理、承租人权利义务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设计和规范。重点规范以下三方面:
一是租赁对象方面。四类对象可申报租赁人才公寓,包括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涌泉”行动人才;重点单位人才,即对泉州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作用的企业、项目或团队人才;其他类型人才,即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需予以提供过渡期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二是房源管理方面。明确市级人才公寓是指在中心市区范围内由市级财政或市属国企投资建设并由市属国企运营管理的租赁型人才住房。按照市政府关于人才住房运营管理由国企统一负责并由住建部门监管的工作要求,对人才公寓项目监管、分配、运营、管理等进行规定。
三是租赁管理方面。按照高层次人才、涌泉行动人才等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结合有关租赁主体权利义务的法律要求进行设定。
《管理规定》共包括7个方面28条内容,具体如下:
(一)总则。包括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市级人才公寓的概念和单位分工等。
(二)租赁对象。包括租赁对象的范围、租赁条件和申报方式等。
(三)房源管理。包括人才公寓的设计装修要求、项目监管和认定、房源配租、运营管理等规定。
(四)租金、租期及面积。包括人才公寓租金、租期的规定、政府租赁补贴、租住面积要求等。
(五)租赁管理。包括人才公寓的入住管理和退出管理、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等规定。
(六)监督管理。明确部门监督职责、运营管理单位及承租人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七)附则。明确中心市区范围,施行时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9年7月31日,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