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意见》政策解读——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全额监管,推行“钱房两讫”交易模式

日期:2024-01-22 16:57 浏览量:

  2022年,我市重新修订出台《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此次配套出台《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意见》,旨在突出保障交易安全,深化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一、资金监管保障安全

  房产交易是低频事项,购买行为受到房屋的权利状态、权属性质、宏观政策、信息透明等因素影响,会存在交易风险。如房产若存在司法查封、抵押受限、限售、限购等情况,便无法顺利办理交易过户。为有效化解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实施交易资金监管是最直接、最有效保障交易安全的便民举措。监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交易资金监管范围,系买房人应支付的全部购房款。

  二、交易行为更加完善

  监管意见确立通过交易资金监管串联起买卖双方、房产交易管理、不动产登记、银行(公积金)等各方主体,架起网签、资金监管、银行(公积金)贷款、不动产登记等各业务环节,打造存量房交易一体化的闭环运行管理。

  三、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监管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房屋交易各项告知义务,最大程度消除交易当事人对资金监管的误解、误读”。同时,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执纪行为做了约束性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规定取消其网签资格,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四、引进融资担保服务

  监管意见引进了融资担保服务,实现了按揭款可以提前发放进入监管账户,打造了全额交易资金监管模式。其作用主要有两点:一是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让买方提前对接银行获取贷款审批及额度,保证了购房资金100%到位。二是交易过户与资金支付实现同步,交易过户完成时卖方第一时间全额拿到购房款项,能有效防范买方预付首付款产权即过户的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