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泉州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法治建设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2022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律及党内法规共6次,通过学习不断强化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在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
章和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签发、公布、备案等程序。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还包括评估论证、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
1.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牵头起草并由市人大出台《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推动古城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泉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列入《泉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预备项目,目前《泉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报市政府并由司法局征求意见。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住建领域涉及的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较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物业、白蚁防治等7类市场主体和图审、造价、招标代理、工程检测、房产经纪、房产评估、房屋征收等7类中介机构。为完善全市住建市场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1+38+N”行业监管系列文件。“1”是指1份总的《泉州市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规定》,“38”是指38份各类住建行业管理规定、信用评价规定、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细则以及执法检查规定、专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N”是指其他若干份配套规范性文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2022年以来,我局陆续出台了《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泉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规定》《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规定》等7份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住建行业标准化内控管理体系。
(三)依法落实住建部门职责
1.城乡建设。编制《泉州市“十四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功能品质、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协调发展。印发《关于加强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梳理管理体制,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督查考评。系统谋划策划项目,建立项目库,并按照市重点项目“六个一”项目协调调度、服务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验收、移交等后续相关工作,做到“建成即可迅速投入使用”。
2.行业发展。(1)科学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方式、频率、检查对象、责任科室等,分类推进行业检查。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检查,有效地净化了行业市场环境。2022年,全市住建部门共组织20420人次,检查住建企业11492家次、项目5650个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258家、个人138人。(2)积极协调跨部门跨领域执法。2022年,我局联合市人社部门开展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市政与房建在建项目839个,清欠工程款及推进结算金额4.45亿元,推动解决4个方舱医院和隔离点清欠工程款1.1亿元,为1553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1287万元。(3)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住建领域信用监管机制、信用承诺机制,全面推进住建行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创新研发“泉州市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分类建立7类市场主体和7类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企业评先评优等方面应用信用报告。
3.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流程网办、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并联审批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首次真正实现工程项目线上竣工联合验收。(1)推进“三减一提升”,2022年对本局负责的14个审批服务大项、46个审批服务小项再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时间共计140个工作日,提高审批服务时效;(2)制定出台《关于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部分工程项目改革“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加强批后核查监管;(3)出台《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对社会投资的工业类新建项目,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申请当个工作日给予核发施工许可证;(4)出台《泉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减少建设单位多头申报、各部门多头分验;(5)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_证书变更”等5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秒批”审批服务;(6)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全面纳入推进“全程网办+无纸化”审批新模式。(7)开展“局长走流程”,张局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到审批服务窗口亲身感受工程施工许可等业务工作流程和细节,查找审批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并召开座谈会,了解工作情况。针对“走流程”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开展整改提升工作,把个案变成案例,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1.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存在暴力执法、一刀切、运动式执法。(1)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中国(福建泉州)”网站和我局网站进行公示。(2)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案件评查报送工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好案件评查报送工作,向市司法局报送案卷目录,提供市司法局所调取的案件卷宗。(3)制定《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于涉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事项,除了必须经法制审核外,还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2.执法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减少权力寻租行为,增强行政阳光执法。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两家法律顾问单位,为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自主研发了“泉州市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依托该平台对行政检查“两库”(企业库、人员库)进行管理、更新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取与结果公布。陆续研发泉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双随机检查”手机APP、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系统等配套辅助设施,在全省率先推行桩基检测现场视频监控,通过创新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时效性和精准性。
(五)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
1.创新调解模式。引导各地在项目指挥部设立基层法庭、购买法律服务,在项目征迁实施中化解矛盾纠纷,助推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广和谐征迁工作经验,指导鲤城繁荣片区二期等9个项目获评省“和谐征迁”示范项目,获表彰项目居全省第二。开展历史遗留的矛盾纠纷调处,通过协调,陈彬民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得以息访息诉。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使被征迁群众进一步了解片区改造带来的实惠,变“要我拆”为“我要拆”。
2.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推动泉州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三年行动和“红色业委会”试点等2个创新治理项目。以加强党建引领为特色,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覆盖面和履约能力,累计成立小区业委会888个、其中“红色业委会”660个,推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成立建制式党支部和参与兼合式党支部等方式强化党建引领,目前全市1300个物业小区中有1007个被物业党组织覆盖。推动全市成立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机构,覆盖的小区超过1200个,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承担起调解群众投诉的职责,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利,获得了社会和群众赞誉。
3.推进信访事项源头治理。2022年9月我局以确保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为契机,推进信访事项源头治理,从“查、惩、防”入手,制定出台《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住建领域重点信访事项倒查督办制度的通知》,建立住建领域重点信访事项“双倒查”机制,既查市场主体违规行为,也查行政管理问题,在矛盾化解和作风整治上同步发力。将群众反映投诉较密集的11个房地产项目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协同属地住建部门对涉案开发、物业、施工企业等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发现问题严格予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
4.依法妥善处理涉疫纠纷。疫情期间指导物业企业妥善做好封控管控区域业主住户的心理帮扶,鼓励物业企业着力解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督促物业企业公布服务热线,处理群众诉求,同时我局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12345平台信访件、接听群众来电,了解群众诉求,认真答复反馈,妥善处理矛盾,做到紧急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强化领导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结合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会组织领导干部,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举办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共350多人参与授课;组织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省厅依法行政视频培训,学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体系、《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整理汇编了130部现行有效、与住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编印成册。
3.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以宣传手册发放、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民法典进小区”活动;开展泉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讲座、全市消防审验人员消防工程交流学习讲座;开展“12.4”宪法日法治宣传,为前来咨询法律、业务问题的群众答疑解惑,并分发普法宣传材料;在局网站专门开设普法宣传专栏,发布普法宣传材料。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必须由两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杜绝无证执法情形出现。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70名,其中局机关23名,局属事业单位147名。
2.成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将法制审核机构设立在局政策法制科,法制审核人员合计9人,占执法人员比例为5%。
二、主要亮点
(一)重视制度体系建设的系统性。住建部门涉及的市
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较多,为加强行业监管,我局制定出台“1+38+N”行业监管系列文件,并进行汇编。同时,能够紧密结合住建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不断完善住建行业标准化内控管理体系。
(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扎实有效。信用监管做法和成效被国家发改委“信用中国”刊发,在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泉州市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季报》中,政务诚信建设评价排名全市第三。
(三)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利民。行政许可类办理事项全
程网办占比100%,2021年营商环境“建筑许可”指标在全国80个城市和18个国家级新区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靠前,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优秀”等级;深化“省内通办”改革,联合莆田住建局率先在全省实现资质迁移“跨市联办”;“局长走流程”工作做法得到《人民日报》报道。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按照“强基础、严执法、树标杆、促提升”的思路,通过规范监管制度、优化智能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等措施夯实监管基础,通过严格执法、点题整治、严惩违法行为等措施整治行业乱象,通过加强信用结果运用、培育标杆企业等措施营造诚信经营、良性竞争氛围,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行业监管水平整体提升。
(一)规范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从执法检查、信访事项办理等工作中,发现并深入分析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制定出台加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标准化内控管理体系。
(二)优化智慧管理,提高监管效率。优化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系统平台功能,将功能全面拓展至县级住建部门,加快数据共享共建共管,提高监管效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壮大执法队伍,提高工作人员持有执法证比例,充实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执法队伍激励机制,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四)加强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落实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监管部门威信。针对百姓关心、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点题整治”。落实重点信访事项倒查机制和督办机制,开展穿透式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贷,促进源头治理。
(五)加强信用评价,优化市场氛围。加强市场主体、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拓宽信用评价运用措施,将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审批、评先评优、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介超市准入、行业监管相结合,营造奖优罚劣、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
(六)培育标杆企业,发挥示范作用。出台扶持激励措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一批管理科学规范、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标杆企业,并示范带动形成住建行业企业“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氛围。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