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张清怀、陈爱梅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日期:2024-10-21 09:22 浏览量:

泉建党组〔2024〕3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清怀同志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财务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任职时间自2024年10月算起;

  陈爱梅同志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迁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任职时间自2024年9月算起。

  

中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