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5-04-10 16:18 浏览量:

  泉建办函〔2025〕7号

  答复类型:A类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陈清枝、李琰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鼓励生育的建议》(第110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多次及时调整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取消限购、限售,下调泉州市商业贷款首套、二套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房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价长期位居全省第4~6位。

  一、支持2孩以上家庭购房。支持生育二孩及以上(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人)的中心市区户籍家庭在中心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家庭仅拥有1套住房的纳入刚需范围、家庭拥有2套住房的纳入非刚需范围。

  二、优化泉州市多孩家庭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多孩家庭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

  三、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再另加20万元。

  四、指导县(市、区)出台支持购房政策。指导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出台支持购房政策,予以购房者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等。 

  分管领导:蔡海鸿

  经办人员:王书瑜

  联系电话:22178925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