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送达追缴宝龙花园二期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决定的公告(受送达人:泉州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6-05-25 16:26 浏览量:

泉州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承建的丰泽区清源街道宝龙花园二期项目需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作出《关于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告知书》,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我局于2026年2月3日进行了公告送达,你公司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我局于2026年4月9日作出《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追缴宝龙花园二期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决定》(详见附件)。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7日内至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37号窗口办理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一层,联系电话:0595-22590855)。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追缴宝龙花园二期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决定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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