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市更新中心关于开展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媒体宣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10-27 15:16 浏览量:

  泉州市城市更新中心拟以询价方式确定开展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媒体宣传服务成交供应商。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媒体宣传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签订日起至2025年底,在合作平台进行城市更新办法、政策宣导及项目、成果宣传。合作期内公众号推文2次、视频号2次、客户端2次,市级纸媒专题报道1次。专业记者采访拍摄,媒体资源实行总量控制,根据需求具体安排使用。服务供应商负责采访编辑,拍摄制作相关图文、音视频。

  三、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公开询价方式,最低价中标。

  四、报价要求 

  总价控制在5万元以内。

  五、报价须知

  (一)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报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拟承接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报价单(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配备、服务质量承诺、完成时限等);

  3. 报价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提供合作平台及资质条件

  ①合作平台类型需包括纸媒、公众号、视频号、移动客户端;

  ②具有市级党报、党刊、党网、党端等发布渠道;

  ③合作平台认证类型为媒体;

  ④认证主体为单位非个人;

  ⑤公众号粉丝量达100万以上;视频号粉丝量达50万以上;

  ⑥宣传内容由持有记者证的专业记者采写制作。

  (二)对报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

  1. 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应于2025年10月30日前将报价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2. 报价文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一式两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装袋密封。

  3. 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询价时间、地点

  (一)时间:自公示日起3个工作日。

  (二)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1楼119室

  (三)联系人:梁工

  (四)联系电话:18950536639

  

泉州市城市更新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