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24-11-08 17:02 浏览量:

  为便于监督工作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开展,我局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试验检验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市场公开询价采购的方式确认委托专业性强、综合信誉良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现邀请有意向并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服务名称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二)采购服务内容

  我局日常、专项等检查中需要抽查抽测试验检验的项目,如工程原材料,包含钢材、水泥、砂、石子、钢筋接头、砼试块、防水材料、外加剂、粉料、节能保温材料等;工程实体质量,包含地基基础承载力、桩身完整性、承重结构构件砼强度、砼结构板厚、路基压实度和厚度、道路弯沉值等。

  二、服务供应商及配合单位的选择

  通过服务采购询价方式,确定委托服务遴选名单,原则上不少于3家。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时,依托“智慧住建”平台,从遴选入围服务供应商名单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工作配合单位(若被抽取后连续三次无法配合的,或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予以清出)。检查过程中需配合单位配合协助现场抽取的,配合单位应派员协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二)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询价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福建省、泉州市住建主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批评或列入差异化监管对象的书面声明;

  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等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符合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设立本地试验室,且同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以及见证取样检测等资质要求。

  (五)服务报价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50%为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方式。

  四、报价须知

  (一)响应文件包括:

  1.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近3年在泉州市从事类似的相关行业服务业绩说明;

  3.服务报价。

  (二)本次询价采购由我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开标,以服务报价最低计取(原则上不得低于四折),并在双方自愿同意最终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服务商,签订合同协议。

  (三)本次询价采购成交服务商,采用在我局门户网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遴选入围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合同协议签订、服务成果交付时间

  合同协议签订:在通知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签订。

  服务成果交付:检测成果文件必须在检测周期+2个工作日内出具(如遇特殊情况应配合尽快出具)。

  (五)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五、询价通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二)地点: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29室

  (三)注意事项:2024年11月15日17点前,报价人应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唐军,联系电话:0595-22178972。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