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巡察组主要通过书面听取工作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均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非中共党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05950036(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20: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泉州市A011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市住建局(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27室门口旁)设立联系信箱。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住建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市住建局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泉州市委安全生产执法领域专项巡察四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