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21-04-20 09:02 浏览量: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市场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编制服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服务名称 

  《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 

  (二)采购服务内容 

  《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编制服务是对照国家、福建省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借鉴国内先进城市成熟做法基础上,结合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泉州的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政策措施,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历史建筑“谁来保,怎么保”的问题,规范历史建筑的认定、保护、利用和管理等活动。 

  二、报价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注册地为福建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投标人应为具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乡具有规划甲级资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或省内开设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高校。  

  (四)投标人应当熟悉历史建筑保护及评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福建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熟悉泉州市历史建筑概况及保护管理情况。投标人应当有近三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过与本次项目类似的相关行业服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服务报价应小于人民币26万元整。 

  三、报价须知 

  (一)响应文件包括:1.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近3年从事类似的相关行业服务业绩说明;3.服务总价及明细。 

  (二)本次询价采购采用由我局组织人员投票评审确定成交服务商。 

  (三)本次询价采购成交服务商,采用在我局门户网进行公告方式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签订合同、服务成果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在通知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服务成果交付时间:20215下旬前完成编制,提交《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初稿)(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20216前完成校核、评审工作,提交《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 

  (五)无论报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有关费用。 

  四、询价通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420日起至2021425 

  (二)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A栋612 

  (三)注意事项:202142517:00前,报价人应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79628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