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补充征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5-05-26 17:03 浏览量: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专家智库建设,进一步扩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专家,经研究决定补充征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龙头企业”),泉州市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建机一体化企业、特种设备检测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不良从业记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熟悉建筑起重机械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能够准确认定房屋市政工程(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四)具有中级以上机电类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代号QZS、QZ-1),且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安装与拆卸、使用、制造、检验检测等相关工作10年以上;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技术咨询等工作。 

  三、申报流程 

  有申报意愿的专家需填写《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专家资格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企业同意推荐后,于2025年6月20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工程科(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根据各企业推荐人选的实际情况,市住建局将按照“综合平衡、择优选择”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筛选、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专家人选名单,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人选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家征集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单位推荐、择优选择”原则,入库后各专家应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开展有关工作;若存在被抽取后连续3次未参加协助工作、一年内累计拒绝超过6次或存在其他不良行为,市住建局将根据《泉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家管理规定》(泉建综〔2022〕118号)将其移出专家库。 

  (二)原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专家库专家,未超龄且能够继续胜任现场检查、技术咨询等工作的,经本人自愿申请,可直接纳入本专家库;市住建局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要求的专家入库。 

   人:林毅,联系电话:13959702922, 

  电子邮箱:qzjsj22178972@163.com。    

  附件: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专家资格登记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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