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住建部、省住建厅及泉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领域,多措并举,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自2021年以来,市住建局已排查发现并完成改造农村危房496户,同时,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一户都不能少”,根据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动态调整的六类低收入群体名单,市住建局正大力推进六类低收入群体对象摸排及脱贫户“回头看”。
首先,全面开展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和六类重点对象动态监测。完成全市6578户脱贫户住房安全排查,发现C、D级危房1户并已完成改造。全市统计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六类低收入群体70945户,已全部完成排查。
其次,实施年度存量农村危房改造。2024年动态新增危房改造对象124户,目前已全部竣工;已拨付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3.2万元。
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建立六类低收入群体动态调整名单共享机制,对动态调整的低收入群体及时组织住房安全情况评定。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泉州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除此之外,市住建局还采取了多项工作措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落实资金保障
每年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参照石结构房屋贫困户补助标准(市级按照每户每人补助6000元,最高不超过24000元;县级每户每人补助12000元,最高不超过48000元的标准),对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县(市、区)予以“以奖代补”,调动县级积极性。2021年以来,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到位919.234万元现已全部发放至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市、县配套资金根据改造任务竣工验收情况,已全部兑现配套到位资金2526.5万元,且已全部发放到位。2024年,泉州市级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97.6万元下达到位。
紧抓关键环节
通过紧抓补助对象、改造模式、技术服务、资金监管和档案管理等五个方面,严格执行上级农村危房改造申报流程,县级100%组织技术人员入户核查住房安全情况;结合危房户经济承受能力,逐户确定改造方式,推广加固改造等低成本解决农民住房安全问题;组织县(市、区)在改造地基基础和上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中央补助资金100%录入“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实行农户档案“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和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危房改造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月报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一月一调度”制度,每月汇总、不定期通报危房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成立专项督查组,每次随机抽取低收入群体,实地入户监督检查办法,“一竿子插到底”开展专项检查。自2021年以来,已抽查53户低收入群体并进行入户实地核查。
下阶段,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工作安排,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抓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