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筑〔2020〕51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利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校验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等措施,查处了一批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案件。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住建行业行风整治工作安排,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陕西省肖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晋江市第二体育中心体育公园及晋江国际鞋纺城片区防洪排涝工程-海滨公园工程(一期)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标,由工程所在地属地住建部门处人民币59万元罚款。
2. 广州观景文化有限公司,在晋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EPC总承包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标,由工程所在地属地住建部门处人民币5.6万元罚款,对法人杨锋处人民币0.42万元罚款。
3. 泉州龙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惠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两家公司在泉州晋江机场油库及航空加油站迁建项目(非民航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由工程所在地属地住建部门对泉州龙晟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3万元罚款,对法人蔡一华处人民币0.63万元罚款;对福建省惠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3万元罚款,对法人庄添法处人民币0.63万元罚款。
4. 东阳市中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该两家公司在石狮市共富路、锦蚶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由工程所在地属地住建部门对东阳市中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黄严处人民币0.45万元罚款;对浙江立昂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9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任金鹏处人民币0.45万元罚款。
5. 福建铭洲建工有限公司、福建荣欣建设有限公司,该两家公司在惠安县城南新区规划一路(后窑路-惠黄路)及支路道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由工程所在地属地住建部门对福建铭洲建工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31502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蔡铭坤处人民币0.21575万元罚款;对福建荣欣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4.31502万元罚款,对法定代表人蔡金碟处人民币0.21575万元罚款。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序列,根据《泉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督管理规定》(泉建法〔2019〕70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款,经研究,决定对陕西省肖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观景文化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3月22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本地区、本行业招投标整治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公共资源监管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强化异常信息分析,从中发现有效线索,形成执法办案依据;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通报反馈的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效率。三是要举一反三,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和强揽工程、违法发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着力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