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2〕7号)要求,我局组织完成了“国网福建泉州石狮市供电公司配电抢修中心项目”的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的项目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至2026年11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泉州市交通科研楼A栋607室
联系电话:0595-22178970
联系邮箱:22178971@qq.com
附件:国网福建泉州石狮市供电公司配电抢修中心项目信息公示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国网福建泉州石狮市供电公司配电抢修中心项目信息公示表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申报 单位 |
认定 标准 |
标识 星级 |
项目 所在 地 |
建筑 类型 |
申报建筑面积(万㎡) |
关键技术指标 |
||||||||||||
|
建筑运行阶段碳排放强度 |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 |
严寒和寒冷地区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比例 |
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 |
建筑隔声性能 |
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 |
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 |
全装修 |
绿地率 |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
||||||||
|
1 |
国网福建泉州石狮市供电公司配电抢修中心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石狮供电公司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
★ |
泉州市石狮市 |
公共建筑 |
0.338 |
15.06kgCO2/ (m2•a) |
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12.28% |
— |
100%达到二级 |
房间空气隔声性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低限标准限值,楼板撞击隔声性能达到低限值和高限值的平均值 |
比国家标准GB/T 18883-2022限值降低20%以上 |
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结合严密 |
全装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
33.55%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