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和2022年泉州市老旧片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4-01 10:16 浏览量:

泉建房〔202212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部门、发改部门、财政部门 

  为进一步解决当前老旧小区、老旧片区改造存在的改后失管、项目推进不快等问题,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制定2022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2022泉州市老旧片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现将两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延伸到社区一级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落实改造任务打通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原则上每月要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有关问题,每季度市住建局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二、科学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对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见附件)全面落实底线要求,逐项排查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改造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衡量标准,科学评价区改造工作成效,形成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先进促后进的浓厚氛围。 

  、落实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每季度组织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对续建、新建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推动落实改后管理市级重点对老旧小区(片区)改造项目进度、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审查结合《泉州市老旧小区和老旧街(片、社)区改造比拼方案》组织专项比拼,进行季度排名、年度考核,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效果不佳的地区予以通报和约谈,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赋分的重要依据。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22311   

                  

2022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完成3492021年续建老旧小区改造,其中鲤城156个、丰泽104个、泉港1个、石狮9个、晋江31个、南安29个、安溪19个;同步启动2112022年计划项目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丰泽79个、泉港7个、晋江51个、南安18个、惠安20个、安溪33个、德化3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补齐5402017-2021年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短板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市已完成改造的老旧小区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步推动30个以上失管老旧小区开展基础物业管理试点,其中鲤城、丰泽各6个,南安3个,洛江、泉港、石狮、晋江、惠安、安溪各2个,永春、德化、台商区各1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各县(市、区)要在现有老旧小区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对2022年计划项目盘子进行查漏补缺,根据需要将2000年底至2005年底间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同时,对历年已完工项目及2021年续建项目实施“回头看”,对照已申报项目规模及工作短板进行改造内容增资增项,确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针对老旧小区中1980年至1990年间建成的预制板混合结构建筑,原则上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二)提升方案设计深度。各县(市、区)要对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编制改造方案,严禁形象工程。要深化改造方案设计,合理利用架空层等场所完善配套功能,利用绿地、广场等营造“微空间”“微景观”,做到慎砍树及避免重复建设与浪费。方案设计深度应满足“两单、两图”要求,“两单”即问题清单、项目清单,“两图”即施工图、效果图,在小区公开公示。改造方案应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后,方可开工改造。 

  (三)提升项目推进效率。原则上当年计划项目应当年开工,力争当年完工,次年全部完工。各县(市、区)要按照先急后缓、分批分片原则组织实施,压缩前期手续审批时间,争取尽早开工。各参建单位要明确项目建设完成时限,原则上建筑主体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周期为6个月以内。 

  (四)提升项目施工水平。各县(市、区)要严选施工单位,严禁违法违规发包工程。要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抽检巡检制度,明确改造工程验收移交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改造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以及质量问题投诉、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健全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及失信惩戒机制,压实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参照古城街巷综合提升工程中“六微六保”的工作要求,优化项目施工组织、交通组织,在兼顾便民利民的同时确保项目按时竣工。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要从阳台立管(屋面雨水与阳台洗涤立管分开)及建筑物排出管开始,从源头做好分流改造,并按要求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道。要和片区市政管网改造相衔接,统一改造标准,杜绝大管套小管现象。实施通信基础设施改造时要做好对原有通信管道的保护,强电和弱电管线要尽量实施缆化下地,管线单位要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利用三网或四网融合技术建设公用网络系统,使不同线路经同一路由敷设。 

  (五)提升精品示范效应。全市重点打造30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其中鲤城、丰泽各8个(含古城外老旧片区改造范围内小区2),安溪4个,晋江、南安各3个,惠安2个,泉港、德化各1,涉及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小区占比不低于50%。各县(市、区)要组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挂钩示范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市级将组织示范项目评比,选树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六)提升资金撬动作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县级出资责任,鲤城区、丰泽区财政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平均不少于20/平方米,其他县(市、区)财政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平均不少于40/平方米,严禁截留、挪用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 

  1.鲤城、丰泽等相关县(市、区)应当统筹用好市、区两级或县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可以向试点示范项目倾斜奖补、开展“微空间”“微景观”改造方案设计竞赛等。 

  2.23个列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电力“双满意”工程且产权归属小区居民业主共有的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项目,供电线路、设备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由属地政府、供电企业各承担50%。由鲤城区、丰泽区通过统筹各级补助资金等措施落实需承担的改造费用,改造验收合格后由供电企业接收管理。 

  3.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各级补助资金杠杆作用,对房屋外墙脱落修缮等资金需求量较大的项目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进一步撬动群众出资。鼓励通过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个人捐资捐物等渠道落实居民自筹。积极引导小区居民结合改造同步对户内管线等进行改造,引导有条件的居民实施房屋整体装修改造,带动家装建材消费。 

  4.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参与到共建和后续运营中来。鼓励将改造后专营设施设备的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切实维护水电气热信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成果,守牢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底线。 

  (七)提升居民主体地位。充分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手段,通过线下设立便民咨询服务点、组建宣传服务队,线上搭建老旧小区(老旧片区)改造信息与服务平台、业主电子投票系统等沟通议事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监督和管理、评价改造效果等。通过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真正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八)提升长效管理水平。 

  1.各县(市、区)要引导居民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对改造后的物业管理模式、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集体协商形成共识。 

  2.对于已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进一步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有条件的街道(乡镇)可若干个老旧小区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3.推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自治管理,街道(乡镇)要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逐步实现小区业主对物业的共同管理。 

  4.对未实行自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街道(乡镇)提供保洁、安防、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等基本物业服务,街道(乡镇)也可委托准物业服务机构实行托底过渡管理。 

  5.各县(市、区)要深化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将老旧小区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党在小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将党建有关要求写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章程积极打造“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 

  6. 各县(市、区)要探索建立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续缴机制利用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等契机,引导业主缴交或统筹小区公共收益补充资金,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    

    

  附件:1.2022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新建项目计划 

  2.2022泉州市老旧小区改造续建项目计划 

 

 

2022泉州市老旧片区改造提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中心市区西街南片区、东街南片区、涂门街南片区、丰泽后坂片区、铭湖片区、华丰片区、东美片区、东湖水漈片区等8个老旧片区综合提升其余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各基本完成1个老旧街(片、社)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

二、主要任务

(一)细化改造项目中心市区8个老旧片区要逐一细化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改造内容,在此基础上确定年度计划改造项目,逐个项目明确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街道和社区负责人。其余县(市、区)在生成年度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后,要参照中心市区做法进行细化。晋江、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开发区尚未确定老旧片区改造项目,要在本方案印发一个月内将项目上报市住建局。

(二)加强资源整合。要进一步在片区资源综合挖潜上下功夫,盘活闲置房屋资源、空闲用地以及“治危拆违”腾退空间等存量资源,统筹布局养老、托育、停车、体育健身、物业管理用房“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各类设施,加强适老及适儿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解决“一老一小”方面难题完善社区服务、日间照料、文体活动、邻里会客等1+N”集成服务,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要审慎实施街区立面改造项目,优先实施3米线以下立面整治,严禁随意拆除街区老建筑、砍伐大树老树,最大限度地保护好城市园林绿化和历史文化遗产。

(三)优化项目衔接。对老旧小区及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实行一体化管理,坚持因地制宜、一区一策、一路一策、一楼一策,统筹“城区、街区、社区”规划衔接,结合区域特色,科学制定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提升计划,实现小区内与小区外“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

(四)完善物业管理。老旧片区改造要同步策划生成管理类项目,通过实施拆墙并院,探索将改造后的若干相邻小区整合成统一的物业管理区域,配套物业管理用房,采取委托代管、连片打包、购买服务等方式,项目化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偿微利原则实行托管,提供基本物业服务。

 

附件:城镇老旧小区(片区)改造工作衡量标准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