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开发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预约系统,2025年4月29日起将面向公众开放。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布,以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定义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土地、税收等优惠支持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面向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购房家庭不得向第三人进行转让。特殊原因需退出的,由政府明确的实施主体进行回购。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年龄,或离异、丧偶不带子女人员。申购家庭须确定一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购人。
单身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户籍条件:主申请人应为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二)住房条件:
1.申请人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20 平方米或唯一住房为D级城市危旧房屋。
2.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未有在本市转让房产记录。
3.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已购买过房改房、集资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不得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按规定腾退;享受租金补贴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下月起停止发放。
(三)收入条件: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三、申请方式
提供“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申请人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一)线上办理。PC端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点击“智慧住建”--智慧住建应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板块”--点击“资格申请”。
(二)线下办理。对于有线下办理需求的群众,也可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镇(街)便民服务窗口进行办理。
四、纳入轮候库流程
(一)日常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填报基本信息,并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户籍、婚姻、住房、家庭收入等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核。通过大数据对接住房保障、自然资源、民政、人社、公安、税务、公积金等部门数据,进行核查。
(三)纳入轮候库。通过审核的申请人纳入轮候库。
五、目前工作开展阶段
我市目前处于开放申请建立轮候库阶段,按照以需定建(购)要求,将根据预约轮候情况确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规模、地址、面积、套型等,待房源具备销售条件后通知轮候家庭选房。
六、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
22178919 |
泉州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22275339 |
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350870 |
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591612 |
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636263 |
泉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7990686 |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22353051 |
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27395536 |
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5622181 |
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8651386 |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6393063 |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7391373 |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3234254 |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3889598 |
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3584778 |
七、特别说明
因《泉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尚在制定之中,后续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