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中心市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的通知

日期:2023-11-22 17:06 来源: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泉州城建集团: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定于12月5日开展中心市区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选房配租房源情况和对象

  (一)房源情况。本轮选房全部为租赁型房源,共计159套(其中:市直120套、鲤城29套、丰泽10套),分别为:一房型60套(其中:市直38套、鲤城区12套、丰泽区10套)、合租一房型6套(市直6套)、二房型93套(市直76套、鲤城区17套)。

  (二)分配对象。截至本轮选房分配公告发布之日,12个月内经审核通过的新增的或12个月内主动提出年度复核并审核通过的,处于轮候状态的公租房申请家庭。

  二、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12月5日开展选房分配活动。

  (二)12月4日下午组织选房分配预演,地点为新华南路295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二楼选房服务大厅,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在上述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专职入驻选房服务大厅。

  (二)请各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在11月24日前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提交优先选房证明材料,12月3日前电话及短信通知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参加选房配租。

  (三)请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做好选房服务大厅的后勤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四)请各房源管理单位要组织对配租的房源进行检查,确保房源整洁干净可按时入住,同时在选房服务大厅做好房源的展示和选房情况的公示。

  四、其他事项

  此次选房配租结束后剩余的房源全部纳入常态化选房房源池,供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按照“随到随选”的方式选房。

  联系人:许自强,联系电话:18605959939

  

  附件:1.2023年度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工作方案

     2.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操作规则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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