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3-00045
    • 备注/文号:泉建建〔20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地规范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9
    泉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地规范组关于推进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和道路两侧空地围挡改造提升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02-22 16:09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大力推进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和道路两侧空地围挡改造提升,全力提升城市品质,塑造整洁、优美、文明城市形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区两级联动,加强对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和道路两侧空地围挡监管,逐条街道逐一空地、工地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泉建建〔2022〕91号文要求的围挡设置,推进不符合要求围挡限期改造提升。在6月份前全面完成改造提升工作任务,做好创城创卫迎检准备,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台账和清单式管理,属地政府要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道路两侧空地围挡设置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做到辖区空地、工地围挡形式和权属单位,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为开展围挡整治提供基础数据,并填写附件1《中心市区在建项目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空地围挡改造提升摸底调查情况汇总表》,于2月20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指定专人汇总后报送到邮箱qzjsj22178972@163.com(工作时限:即日起至2月20日 

      (二)落实改造提升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区级政府督促乡镇、街道办事处逐一工地、空地制定改造提升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倒排进度计划,落实辖区工地及道路两侧空地围挡(包括待建用地、闲置用地等)改造提升行动。建筑工地责任主体、道路两侧空地(包括待建用地、闲置用地等)的管理单位或权属单位拨付经费,按时限、按标准具体实施围挡改造提升任务。市、区两级城建集团、文旅集团、金控集团、交发集团、水务集团等国企要主动配合对所收储管理的地块及各类工程围挡对接落实整治措施。尚未设置围挡的空地应及时按规定标准设置;凡是所设置的围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该整改的应责令限期整改;该拆除的应拆除重建。(工作时限:2月20日起至3月20日 

      (三)推进全面整治。市、区两级住建、城管部门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组成督导组逐条街道逐一片区巡查督导,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围挡限期督办整改;逾期未改的,交由执法部门依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通报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工作时限:3月20日起至5月30日) 

      三、成立围挡整治工作小组 

      由市住建局郭文森总工程师、市城管局龙西国三级调研员分别任组长,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政府业务人员参加组成。负责督促指导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和道路两侧空地围挡改造提升行动;开展考评、督查与联合执法等。内设综合协调组、建筑工地巡回指导组、道路两侧空地指导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市区围挡改造提升具体整治工作。 

        长:郭文森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员:陈永宏  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肖江平  市城管局督查二大队大队长 

      傅际胜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蔡元为  鲤城区住建局副局长 

      郑耀文  丰泽区住建局副局长 

      黄志军  洛江区住建局副局长  

      庄劲峰  洛江区城管局副局长 

      王金准  泉港区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王瀚彬  市住建局质安科干部 

      工地巡查指导组:负责开展中心市区建筑工地围挡提升巡回指导。 

        长:郭文森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员:陈永宏  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科科长 

      程惠阳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负责人 

      林志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联络员:林    市住建局质安科工作人员 

      空地巡查指导组:负责中心市区空地围挡巡查与执法等。 

        长:龙西国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员:肖江平  市城管局督查二大队大队长 

      陈劲峰  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黄惠芬  市城管局督查二大队四级主任科员 

      中心市区各区级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业务骨干负责落实辖区围挡改造提升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围挡设置标准。各级、各监管部门及项目建设主体要认真执行本市围挡标准(详见泉建建〔2022〕91号文,请到泉州市住建局网站下载),严格把关,严格检查,确保围挡的样式美观,围挡高度、宽度,景观照明灯、喷淋喷雾系统和城市公益宣传符合创城创卫规范和文明城市形象标准。 

      (二)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强化受监工程日常动态监管,实行新开工项目首次监督交底制度,督促受监项目严格执行新围挡标准。综合运用责令(停工)整改、信用扣分倒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定期对各类型围挡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交由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通报,在媒体上曝光。 

        

      附件:1.中心市区在建项目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情况汇总表 

      2.空地围挡改造提升摸底调查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工地规范组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3年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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