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2500-2023-00127
    • 备注/文号:泉建科〔2023〕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泉州市绿色建筑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3-04-24 15:15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2〕7号)文件要求,为组建泉州市绿色建筑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工作严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绿色建筑标准,了解掌握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检测、咨询、运营管理等相关技术要求; 

      3.从事绿色建筑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4.专家的年龄原则上控制在6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工作规范 

      1.专家应根据通知要求按时开展审查工作,并根据项目需要,前往现场核查绿色建筑实施情况,独立、负责地提出明确的专业性审查意见,并对自己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专家应自觉接受市住建局的监督管理,回避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申报项目; 

      3.专家应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保密的审查信息; 

      4.专家不得接受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人员的馈赠、宴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专家应主动学习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参加住建系统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审查质量。 

      (三)申报流程 

      库内专家按照规划、建筑设计、建筑物理、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等七个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每人至多可申报两个专业类别的专家; 

      请符合申报条件专家如实填写《泉州市绿色建筑专家申报表》,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审核后(退休人员可直接申报,一式两份),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送至市住建局设计科,电子版发送至设计科电子邮箱。市住建局根据推荐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核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泉州市绿色建筑专家库。 

      联系人:郭丹红; 联系电话:0595-22178971; 

      电子邮箱:22178971@163.com;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府西路)交通科研楼A幢605 

        

      附件:《泉州市绿色建筑专家申报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2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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