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三季度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4-01-23 10:39 浏览量:

泉建房〔2023〕6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市物业服务促进中心,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三季度全市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建房〔2023〕56号)文件要求,我局于9月下旬组织开展三季度物业服务项目“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知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79个物业住宅小区,其中鲤城区6个、丰泽区12个、洛江区5个、泉港区5个、泉州开发区3个、泉州台商投资区4个、晋江市10个、石狮市6个、南安市7个、惠安县7个、安溪县6个、永春县4个、德化县4个,共涉及物业服务企业71家,重点核查了信访问题突出的物业住宅小区。检查综合成绩为:泉州开发区97.17分、泉州台商投资区94.38分、泉港区94.1分、洛江区93.1分、晋江市92.19分、石狮市92分、安溪县91.67分、南安市90.6分、丰泽区87.46分、鲤城区87.17分、德化县85.65分、永春县85.6分、惠安县73.21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累计发现问题594条,现场下发问题告知单79份,要求企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主要问题为: 

  (一)基础管理不到位。存在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未建立业主投诉登记及回访制度、未按泉建房(2022)52号文件的要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两牌三栏,缺失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未建立房屋装修登记及日常巡查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公共收益未单独建账或未存入指定账户,未按要求定期公布公共收益明细等。

  (二)公共秩序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消控室或监控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违规搭建,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车辆堵塞小区消防通道,未制定防台、防汛、消防、治安等紧急事件应急预案或未开展相关应急演练,安全隐患部位未设置警示或防护设置等问题。 

  (三)环境卫生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建立“四害”消杀制度并组织实施,杂物乱堆乱放,垃圾堆积及存在卫生死角,电线私拉乱挂,未按要求对生活水箱进行清洗并检测水质,垃圾桶未分类设置且桶身周边脏污,未设置爱护绿化提示牌,未适时修剪公共绿化和清除杂草,未开展公益广告宣传等问题。

  (四)公共设施设备维保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及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主机故障多,灭火器过期,维护保养不到位,未在电梯轿厢公示年度检验标识和紧急救援电话及使用注意事项,设备用房未公示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证件未上墙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的71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24家,B级47家(详见附件1)。

  以上检查结果纳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及“泉州市住建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并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布。

  (二)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请各相关县(市、区)住建部门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 请晋江市住建局对龙湖嘉天下紫宸一期、二期、三期、观宸一期等小区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问题限时整改。

  2. 请安溪县住建局对福佳广场未按要求建立公共收益台账且公共收益公示不规范、蓝溪国际公共收益公示缺失业委会盖章问题督促整改。

  3. 请惠安县住建局对盛世锦都公共收益无公示、新景华庭公共收益未存缴至指定账户、金石花园二期公共收益未存缴至指定账户且未独立建账、世纪星城公共收益未存入指定账户且物业直接支出使用、世纪峻园公共收银未存入指定账户且物业直接支出使用等问题予以核查并依法查处。

  4. 请南安市住建局对福安城市花园二期公共收益无收入且无账户明细问题组织进一步核查。

  5. 请永春县住建局对福信财富中心公共收益未公示问题督促整改。

  6. 请德化县住建局对嘉德新苑公共收益无转账记录及支付凭证且问题组织进一步核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整改。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属地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督促相关物业企业对本次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同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法律法规、服务合同和物业企业信用评价要求自觉履责,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切实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各县(市、区)于11月2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送至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邮箱:qzwyjgk@163.com)。 

  (二)强化行业监管。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物业小区开展不少于1次物业企业履约能力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落实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度,严格奖优罚劣。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民法典》、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宣传力度,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的引导和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强化业主参与意识,共建和谐宜居家园。 

  附件:1. 2023年三季度物业住宅小区检查情况

  2. 2023年三季度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问题清单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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