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建筑〔2021〕22号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主管部门: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59号)文件精神,我市继续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经各业主单位申请及我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确定泉州中梁·星海印等27个项目通过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详见附件1),第一季度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现予以公布。
附件:1.《泉州市2021年第一季度通过工业化建筑(设计阶段)认定项目名单》
2.《泉州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