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住建局行政处罚数据

日期:2023-06-25 16:42 浏览量:

行政处罚ID:cf_qzszjj2023062003

处罚决定书文号:泉建法罚[2023]8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处罚(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交建中心于2022年7月13日检查中,发现由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二期)(泵房及管道)项目管道基坑开挖支护及客水泵房模板支撑体系(模板支撑高度为13.85-16.55m,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就上述违法行为对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函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类别1: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处罚类别2:

处罚依据: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628711473F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汤志强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0

处罚机关: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日期:2023/06/20

备注:

地方编码:

案件名称:对福建省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来水厂(二期)(泵房及管道)项目管道基坑开挖支护及客水泵房模板支撑体系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