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日期:2022-10-21 15:21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10月17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27项事项,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5项、从轻处罚事项4项、减轻处罚事项8项。四张清单明确了适用条件、法律依据,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情况对清单规定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好行政相对人教育工作。 

  四张清单2022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9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有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逐步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清单范围。在严守法律、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