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7:1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https://zfjs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六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7898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41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4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96条。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并做好解读回应。一是机构改革后,及时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情况。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工作,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47份,2024年新印发规范性文件10份。二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信息。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分配情况。四是做好解读回应。发布政策解读10份,并关联对应政策文件。积极参加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泉州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在线访谈》,局领导上线关注大拼经济、大抓发展“项目创优年”专题节目,聚焦“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乡村振兴”等话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此外,处理网上咨询投诉315件,处理“12345”咨询投诉884件,均及时予以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3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33件,通过网络申请40件,上年结转5件,已处理76件,均按时做好答复并归档保存,2件结转至2025年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发。三是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整理,按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并及时报送两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梳理服务事项,对公租房保障实施资源整合,完成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等全流程要素资源融合,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服务指南”,创建直观的导航结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群众轻松找到所需资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2024年“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96条,目前关注人数26572人,总点击量超38万次,与中国经济网、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新开设“学条例守党纪”“幸福社区、人人参与”、主题教育等专栏,发布重大主题宣传信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建设“智慧住建”平台。基于“闽政通-泉服务”移动端建设“智慧住建统一服务门户”,作为住建行业服务事项的统一办事入口,为社会公众提供城建档案查询、保障房选房等18项便民服务,提升办事效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准确、规范、有效。二是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及时更新网站各栏目信息,对上级检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2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4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2

    0

     0

    0

    1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1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2

    2

    0

    0

    0

    0

    6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3

    2

    0

    0

    0

    1

    7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文件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文件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密管理,严格做到非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不违规上网,变更公开属性的文件信息拟上网前经过保密审查程序审核后公开。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解、对答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传递政策信息,解释政策疑惑,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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