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16:06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http://zfjs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六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78985,电子邮箱:2217898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工作实效,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80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53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40条。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按照统一版式,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发布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23年印发规范性文件4份。二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预决算信息。三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每月更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公开2023年度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选房分配工作方案及选房情况。四是做好解读回应。发布政策解读5份,积极参加泉州广播电视台《在线访谈》节目,局领导上线“抓城建提品质 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专题节目聚焦“片区综合开发”“海绵城市建设”“破解停车难问题”“道路通行提升”等话题与群众进行互动交流。11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志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惠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海鸿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开展“抓城建提品质”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并就群众感兴趣的问题回答提问。此外,处理网上咨询投诉531件,处理“12345”咨询投诉837件,均及时予以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4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15件,通过网络申请24件,上年结转1件,已处理40件,均按时做好答复并归档保存,5件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由文件起草科室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并由经办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后正式印发,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落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投入10.75万元进行网站升级改版,于6月份完成网站标准化改造、网站适老化规范改造、网站无障碍规范改造,完成网站IPv6改造,积极推进提升网站IPv6支持度。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建设。“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原创信息640则,获关注18852人次,阅读量20多万,2023年多次上榜新媒体影响力榜单前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网站信息准确、规范、有效。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巡视和监测,确保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二是加强自查整改。对网站各栏目的更新情况、网站各页面链接的访问情况、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长期无更新和更新内容重复的栏目进行撤消或合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0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0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0

    0

    0

    0

    0

    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不及时。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文字、图片、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持续提升政策解读材料质量,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情况。二是持续优化整合网站栏目,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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