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10:5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http://zfjsj.qu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六楼,邮编:362000,电话:0595-22178985,电子邮箱:2217898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工作实效,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通过局网站发布信息59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175,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8条。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和清理。2022年印发规范性文件7份,集中发布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法规规章和规范栏目废止规范性文件3份,《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泉建设〔2015〕21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桩基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8〕163号)、《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暂行规定》(泉建房〔2017〕36号)。二是做好重大政策转载。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信息。三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时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预结算信息。四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每月更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公开2022年度泉州市中心市区保障性住房选房分配工作方案及选房情况;及时公开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及时转载疫情防控权威信息。五是做好解读回应。发布政策解读12份,涉及房地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业、消防验收等方面。2022年6月23日,局主要领导上线泉州广播电视台《在线访谈》直播间,就“在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中如何抓城建提品质?如何优化住建营商环境,帮扶住建企业?如何解决住建民生关键小事?”等问题与群众进行交流。此外,处理网上咨询投诉498件,处理“12345”咨询投诉834件,均及时予以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9件,其中,通过信函申请15件,通过网络申请24件,已处理38件,均按时做好答复并归档保存,1件结转至2023年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由文件起草科室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并由经办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后正式印发,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印发《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管理的通知》,明确微信公众号管理要求,制定《泉州住建信息发布审批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开设微信公众号,拓宽公开渠道。2022年3月开设“泉州住建”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在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在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备案公众号委托泉州晚报社进行专业管理,全年发布信息558条,内容包括住建领域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重要信息和文件转载等,并在公众号首页菜单设置公众服务专栏,关联到网站的便民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办事和查询服务。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强宣传教育2022年10月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两个专栏,专门发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信息,营造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累计发布信息25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制定《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工作管理办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并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畅通运行。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平台监测。信息发布后读网查看内容是否正确、链接运行是否正常,确保门户网站、新媒体正常运转、链接指向准确无误,防止内容、链接被非法篡改。三是加强自查整改。结合省政府、市政府网站、新媒体检查通报,做好我局网站、新媒体自查工作,避免空栏目、僵尸栏目、不规范栏目的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3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9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1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0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1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文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依托局网站和“泉州住建”公众号,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文件质量,通过图片图表、卡通动漫、简明问答、在线访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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