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5-00017
    • 备注/文号:泉建房〔202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0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关于优化泉州市多孩家庭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5-02-26 16:0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二孩及以上家庭合理住房需求,降低购房置业成本,促进房地产行业有序、良性、正向发展,现优化调整多孩家庭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通知如下: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家庭成员包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离异、再婚家庭,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泉州市辖区内的商品住房时,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家庭成员有一套住房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再次购入的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已有两套住房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再次购入的按二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提出核减家庭住房套数的要求,商业银行应给予相应住房信贷政策支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实施期间如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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