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4-00078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4〕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诚信评价工作,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依托“智慧住建”平台,搭建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管信息服务系统”。现就启用该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一)系统路径。网址为:https://qzzhzj.quanzhou.gov.cn/。
(二)系统模块。共6个模块:企业管理模块,由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负责信息采集推送;行业自律模块,由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以下简称“市协会”)负责信息采集推送;信用评价、中介超市、水平测试3个模块,由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中心(以下简称“市招标造价中心”)负责信息采集推送;项目登记模块,由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信息采集推送。
(三)开通时间。2024年7月1日。为便于我市辖区内各企业正确操作,拟于6月下旬举办现场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登记范围
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外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市在我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系统登入配号。即日起各企业到市协会(文昌大厦八楼8A)进行现场配号登记,联系人:蔡晓芸、黄月丽,联系电话:22178909。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协会由市招标造价中心配号发送至各单位。
(二)企业信息采集。首次数据以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实际数据采集录入。
(三)项目信息采集。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每月(首次数据推送要汇总2024年1月至7月项目数据)最后1个工作日要对各自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单位(国有企业,教育、医疗、市政园林等单位)实施建设的房建市政项目相关造价咨询业务数据进行采集汇总推送系统项目登记模块。
(四)企业信息公布。每月第1个工作日,我局公布已审核通过具备市场承接业务资格的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引导辖区内各企业,并沟通各地行政服务中心通知中介超市平台入驻企业积极做好系统登记。
(二)市协会要指定专门人员,有序做好系统配号,通知会员单位等各项相关工作。
(三)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时在泉州智慧住建服务系统即时更新推送相关数据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信息逾期上传系统的企业按规避检查处理,纳入差异化管理企业名单并进行行政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及分管领导联系方式报送至市招标造价中心(电子邮箱:qz22178906@163.com)。
(二)系统各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市招标造价中心,联系人:陈伟民,联系电话:22178906。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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