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3-00324
    • 备注/文号:泉建办函〔2023〕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9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22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8-04 17:53

    肖源红委员:

      您提出的《从专项整治工作的认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是城市社会的基础单元,物业管理工作是关系百姓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我局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在实际的管理中,针对您的建议采取了多种措施力促我市物业行业规范发展。

      一、推动红色物业建设

      将强化党建引领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一)提高行业党组织覆盖率。大力推动物业行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行业协会、小区(业委会)党的组织应建尽建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目前全市已有67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建制式党支部,23家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成立联合党组织。

      (二)积极培育红色物业党建品牌。大力推动党建进社区工作,紧扣群众需求,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树立红色物业品牌,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2023年3月3日,在晋江举行“‘泉’心物业,‘泉’意服务”主题党日活动,引导物业行业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比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中践行使命担当。

      二、推动红色业委会建设

      充分发挥业委会执行机构功能,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

      (一)提升业委会数量。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指导辖区街道(乡镇),针对有条件的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优先推选离退休党员、律师等人士入会,发挥其在小区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全市共成立889个小区业委会,数量在全省位列前茅。

      (二)提升业委会质量。发挥党在小区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分类推动党建引领下的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在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提高成员党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或不少于3名。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党支部兼任业委会主任,在所在社区(村)党组织兼职委员,目前全市共有558个红色业委会。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发并推广使用泉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加强对业主决策平台的应用指导,通过网络化、信息化的方式有效提升物业小区业主形使表决权的便利程度,解决小区业主大会召开难、投票难、表决难等问题。

      三、推动物业融入社区治理

      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推行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的“四位一体”联动服务机制,推动物业融入社区治理。一是推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有关事项,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职责。对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小区业委会自主管理的小区,由社区(村)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加强指导和监管,对未成立业委会且未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由区(村)环境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兜底管理。二是探索建立基层党建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小区发展重大事务,化解小区矛盾纠纷。

      四、加强物业知识宣传培训

      (一)加强物业法律法规宣传。每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小区活动,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民法典》物权编、《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让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宣传物业权力义务,让业主分清权责,引导业主和物业公司正确行使权利;大力宣传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的理念,增强业主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业主管理意识、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加强物业人员技能培训。我局在全市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物业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物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消防、防汛和电梯事故处置等应急演练,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事故处理能力。同时,各地住建部门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23场,参训人数1300余人次,我局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引导物业企业争先创优。

      五、强化物业企业履约监管

      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制度。督促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三张清单”样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推动问题落实整改。

      市、县住建部门每年通过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加强小区存在的物业管理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的检查督促整改及查处力度,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小区内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安全秩序管理等工作。2023年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一季度中心城区物业住宅小区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建房〔2023〕8号),组织物业管理专家抽查20个物业住宅小区,全面检查物业企业的基础管理、公共秩序安全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内容,现场下发问题告知单20份,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134条。

      六、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按照国家要求,市发改委牵头全市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等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同时,做好“双公示”数据的质量管理,每月对全市所有单位的“双公示”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抽查校队,提高双公示数据质量,实现相关物业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可公开查询。在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中,归集住建部门推送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在“信用中国(泉州)”网站公示,对依法列入严重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联合奖惩系统推送至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下阶段,我局将把您的建议融入物业管理工作中扎实推进,促进辖区物业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蔡海鸿

      经办人员:蔡章港

      联系电话:2217892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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