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3-00279
    • 备注/文号:泉建办函〔2023〕9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5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07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7-04 16:15

      答复类型:A类 

    张子牙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是城市社会的基础单元,物业管理工作是关系百姓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我局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在实际的管理中,针对您的建议采取了多种措施力促我市物业行业规范发展。 

      一、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一)物业示范项目引领。深化开展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活动,科学设定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党建引领等9大项、62小项具体指标,通过企业自主申报、部门推荐、公众评议、实地考核、媒体公示等方式,2021年评选建发珑湾等18个项目为泉州市物业管理示范达标项目,并对获评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正向激励及管理案例推广,树立典型标杆,培育品牌企业。 

      (二)规范公共收益使用管理。2021年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以来,我局重点整治了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分配公共收益、未将公共收益存入专户、未公开公示公共收益等内容。全市累计抽查物业小区2058个(次),责令505个物业小区进行整改,通报批评28家物业服务企业,行政处罚3家,排查落实公共收益约9600万元。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泉建规〔2023〕1号),制定推广泉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示范文本,落实公共收益审计机制,进一步规范改进公共收益使用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规范物业服务公开公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做到信息透明公开。同时,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两牌三栏”试点设置工作,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于2023年一季度组织完成11个试点小区验收,并印发《关于表扬“两牌三栏”工作优秀项目的通知》(泉建房〔2023〕15号),总结试点小区优秀做法经验和公示图片,向全市宣传推广,指导督促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做好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工作,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及时解答业主疑问,处理业主投诉,提高服务水平。 

      (四)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开发并持续完善“泉州市物业项目管理系统”,搭设物业基础管理、项目经理管理、公共收益管理等模块,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等实行电子信息采集入库管理,建立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数据库,强化动态管理。依托系统,落实物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奖优罚劣。 

      二、加强宣传培训 

      我局每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小区活动,加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民法典》物权编、《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让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宣传物业权力义务,让业主分清权责,引导业主和物业企业正确行使权利;大力宣传物业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引导业主树立“花钱买服务”“有偿消费”的理念,增强业主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业主管理意识、契约意识和法制意识,推动物业企业规范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印发宣传单、发布告诫警示、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引导含物业服务企业在内的各类收费主体增强价格自律意识,规范收费价格行为。 

      2021年9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要求物业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物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事故处理能力。同时,各地住建部门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题培训23场,参训人数1300余人次,我局还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引导物业企业争先创优。 

      三、建立完善质价相符机制 

      依据现行价格管理法律政策规定,我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除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就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我局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研究编制《泉州市住宅项目菜单式物业服务费市场参考价》,从基础服务、保洁服务、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维护等方面分别制定五档价格,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小区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根据小区内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项服务的档次,形成小区服务“菜单”。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在对辖区前期物业合同备案时对物业备案价进行核实,杜绝收费乱象。要求物业行业协会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动态信息,确保物业定价的合理、透明。目前我局正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重新修订《泉州市住宅项目菜单式物业服务标准》和相关服务标准指导价,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 

      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依照职能职责受理涉及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咨询、投诉、举报,落实执行诉转案制度,及时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快速、有效的回应。2022年以来,全市12315平台受理物业服务价格投诉举报89起,均已全部办结。 

      同时,我局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组织专家研究形成《泉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职能部门意见、业主满意度评价、村(社区)意见纳入考评内容,构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行业专家+小区业主”多方共同监管体系,确保星级评定专业性、公正性。目前正多方征求意见,待完善后出台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星级评定,发放星级评定铭牌,设置红黑榜,限制黑榜企业参加下一年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评优评先,倒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实现质价相符 

      下阶段,我局将把您的建议融入物业管理工作中扎实推进,促进辖区物业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服务,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请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蔡海鸿 

      经办人员:蔡章港 

      联系电话:22178923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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