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3-00053
- 备注/文号:泉建建〔2023〕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
时间:2023-03-07 15:06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福建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推进两个纲要有关任务落实。
请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市装修站于3月15日前报送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有关情况,于12月5日前报送学习宣传贯彻两个《纲要》工作总结(含电子版)至市局质安科(邮箱:qzjsj22178972@163.com)。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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