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2-00170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2〕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2-11-15 09:0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 “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拟开展各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单位范围 

      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廉洁自律;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协作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执业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和掌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熟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操作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工程计价等方面业务理论知识,熟练使用算量软件及计价软件,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四)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6年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10年且具备中级职称。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五)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检查工作,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三、选定原则 

      委托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成立专家评审小组,通过业绩、成果文件检查等方面,按照“对比择优”选定原则。 

      四、推方式  

        本次泉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资格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名额为每个单位各一名,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推荐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推荐应提交《泉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资格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三)从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五)职称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六)近六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五、推荐材料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至2022年 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 

      2.递交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A幢702室。 

      3.联系人 :肖东振,22178906。 

      附件:泉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资格推荐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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