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3000-2022-00170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2〕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 “双随机”监管机制,规范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督检查工作,经研究,拟开展各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单位范围
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公益、廉洁自律;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协作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执业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和掌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熟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操作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工程技术、工程计价等方面业务理论知识,熟练使用算量软件及计价软件,具有相关专业的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四)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6年且具备高级职称,或者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满10年且具备中级职称。持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者优先。
(五)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检查工作,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咨询成果质量检查,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三、选定原则
委托泉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成立专家评审小组,通过业绩、成果文件检查等方面,按照“对比择优”选定原则。
四、推荐方式
本次泉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资格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名额为每个单位各一名,单位推荐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推荐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推荐应提交《泉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资格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三)从事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五)职称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审核。
(六)近六个月社保缴交证明。
五、推荐材料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至2022年 11月18日下午下班前。
2.递交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A幢702室。
3.联系人 :肖东振,22178906。
附件:泉州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专家资格推荐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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