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0400-2023-00021
- 备注/文号:泉建设〔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0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范勘察市场秩序,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要求,2月上旬我局组织专家对广东雄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勘察单位设立的土工试验室进行核验。现将符合设置要求的试验室名单公布如下:
2023年2月泉州市合规土工试验室名单
序号 |
勘察单位名称 |
土工试验室名称 |
检查结果 |
1 |
广东雄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实验室 |
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和23号文相关要求 |
2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分公司 土工试验室 |
符合闽建办科〔2018〕16号文和23号文相关要求 |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随机监督检查力度,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上述2家勘察单位土工试验室相关情况实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我局勘察设计与科技科报备(联系电话:22178971)。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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