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0100-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建风貌〔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鲤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根据《泉州市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规定》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及立法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立法起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钟文成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张春权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吴振法 鲤城区政府副区长
王少毅 市资源规划局副调研员
吕秀家 市文旅局副局长
卢章雄 市城管局副局长
洪明海 市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郑志宏 市古城办规划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春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召开会议,牵头协调推进工作,督促指导工作专班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
主 任:张春权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王顺福 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何振良 市府文庙文物保护管理处主任
赖晓艺 市住建局村镇科副科长
黄振宇 市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
洪韦阳 市住建局城建科四级主任科员
吴怀捷 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蓉 市资源规划局总工办干部
李 双 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杨意赐 市古城办规划组干部
林永福 鲤城区住建局城建科干部
工作职责:结合上级有关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有关内容,开展《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和起草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关调研,确保立法工作和草案内容符合我市名城保护工作的实际。
三、有关专家
叶知年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若曦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
工作职责:分别从立法层面和技术层面对草案起草工作予以支持。
泉州市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