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0100-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建风貌〔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泉州市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及立法工作专班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09:20

    鲤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根据《泉州市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规定》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领导小组及立法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立法起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钟文成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张春权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吴振法  鲤城区政府副区长

    王少毅  市资源规划局副调研员

    吕秀家  市文旅局副局长

    卢章雄  市城管局副局长

    洪明海  市文旅集团副总经理

    郑志宏  市古城办规划组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春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召开会议,牵头协调推进工作,督促指导工作专班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专班)成员

     任:张春权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王顺福  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何振良  市府文庙文物保护管理处主任

    赖晓艺  市住建局村镇科副科长

    黄振宇  市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

    洪韦阳  市住建局城建科四级主任科员

    吴怀捷  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市资源规划局总工办干部

    李 双  市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杨意赐  市古城办规划组干部

    林永福  鲤城区住建局城建科干部

    工作职责:结合上级有关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有关内容,开展《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和起草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关调研,确保立法工作和草案内容符合我市名城保护工作的实际。

    三、有关专家

    叶知年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若曦  厦门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

    工作职责:分别从立法层面和技术层面对草案起草工作予以支持。

     

    泉州市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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