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1200-2026-00028
- 备注/文号:泉建筑〔202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3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持续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业执业行为,进一步提升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办法》(闽建筑〔2024〕23号)文件精神,定于2026年4月中旬起开展2026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采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检查记录表》相关要求,重点核查企业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企业咨询服务行为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等4方面内容(详见附件)。对2025年度在我市开展造价咨询经营活动,且存在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等次一般、未承接业务动态信息异常问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大抽查比例。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委托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造价中心具体实施,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人员询问核实、专业水平测试相结合等开展检查,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实时通过“闽执法”平台完成录入及后续公示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照检查内容,做好总体自查工作,整理内业资料,提前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受检企业的项目编审注册造价工程师,财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应主动配合检查。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安排人员配合检查。
(三)检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从简,减少陪同。派出检查人员的差旅费和用车保障等由市招标造价中心负责。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日常执业行为检查记录表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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