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6-1200-2025-00004
    • 备注/文号:泉建建〔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5-01-10 15:15

    各县(市、区)住建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建设工程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提高工程检测质量,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泉建建〔2024〕43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下半年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抽查12家检测机构,同步延伸检查基桩检测现场、主体结构检测现场,并对检测机构检毕留样进行试验复核比对(包含钢筋原材重量偏差、最大力总延伸率、钢筋接头断裂部位及破坏状态、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等)。检查组通过查勘试验室、基桩、主体结构检测现场等检测场所和查阅相关资料,对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资格、市场行为、设备配备和检测工作质量等方面开展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基本正常;检测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在检测合同、检测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行为、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管理有一定提高,严格落实样品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试验视频监控和检测不合格报告上报等制度。

      二、主要存在问题

      此次检查共发出《督促改正(整改)通知书》12份,累计督促整改问题83条。主要问题有:

      (一)仪器设备管理不到位。塞尺生锈变形;击实筒未校准;水泥负压筛保养不到位,负压未达到标准要求;环刀报废未标识;沥青混合料离心式快速抽提仪安装不正确,未砌基座。

      (二)样品标识不规范。水泥养护箱中成型样品无标识、混凝土标养室中混凝土试件无标识;水泥养护箱内水泥胶砂试件无标识;混凝土试块标识未按文件要求进行湿贴。如福建建利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水泥养护箱中3组成型样品无标识、标养室中存在3组混凝土试件无标识;福建省名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泥养护箱内水泥胶砂试件无标识;惠安衡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样品编号K1241940的砼试块标识未按市住建局文件要求进行湿贴等。

      (三)原始记录管理不规范。基桩静载报告的现场记录表未签字,见证人与委托单不符;基桩静载现场记录项目负责人疑似非本人签字;声波透射法现场记录检测人员签名与网上告知人员不一致;检测记录表未记录委托编号、样品编号无法溯源等。如福建工大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RGJY24C003报告归档资料中声波透射法现场记录检测人员签名与网上告知人员不一致;福建建利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样品编号YRJ022400012中检测记录表未记录委托编号、样品编号无法溯源等。

      (四)检测报告管理不规范。基桩静载检测报告,缺正式设计图纸,基桩施工日期填写有误;基桩超声波检测报告,检测结论栏中桩号填写有误;基桩低应变检测报告,基桩的缺陷位置与汇总表不一致;地基载荷试验检测报告中测点结论描述有误等。如福建工大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号RGDJY24C013地基载荷试验检测报告中2#,3#测点结论描述有误;福建中闽中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号RFC24052101钻芯检测报告,原始记录缺见证人,试验日期有误,2A-51#桩柱状图强度有误,编号RF124031401静载报告,现场记录表未签字,见证人与委托单不符,60#桩(复测)桩长有误,编号RF24082001超声波报告,检测结论栏中桩号有误(ZH1-62#)等。

      (五)基桩静载检测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基桩静载检测现场未设置安全警戒线,或安全警示标识线掉落地面,安全措施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按照检查组发出的《督促改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督促辖区内的项目、企业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对发现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或未按规定签订检测委托合同、上报检测不合格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作不良行为记录。

      (二)强化质量控制。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切实履行第三方检验检测职责,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促进行业自律。市质安协会检测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严守质量底线,规范检测程序,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市工程检测质量提升和检测行业规范发展。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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