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住建城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泉建人〔2020〕25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处置、环卫工人、物业服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技能或专项职业能力培训。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住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20〕10号)要求,现就做好住建、城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实施
(一)培训机构
住建、城管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城管部门负责管理,具体培训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或所属的培训机构实施。
(二)培训对象
住建、城管行业企业聘用的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养老、失业保险)。
(三)培训职业(项目)
1. 垃圾分类处置;
2. 环卫工人、物业服务人员;
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P、 附着式F)、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T、施工升降机司机S)、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T、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S)、建筑起重机械 维修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工、桩工机械操作工、施工现场电焊工。
二、培训形式和内容
(一)培训形式
各地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或所属的培训机构可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培训,线下实操的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总培训学时不低于20个学时(理论培训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60%,实操学时不超过40%,其中,理论培训学时中的线上培训学时不超过60% )。
(二)培训内容
1. 垃圾分类管理者、垃圾分类分拣员按照福建省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要求开展培训;
2. 环卫工人、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由各地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按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3.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要求开展培训。
各地住建部门、城管部门要把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通过明查暗访、巡视抽查等综合监管手段,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培训质量。
三、补贴标准
(一)对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符合条件的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个人职业培训补贴。2020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为鼓励省外塔吊、升降机司机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来泉就业,对在泉已实现就业(已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养老、失业保险)且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按每人800 元标准直接给予个人职业培训补贴。
(二)经考核取得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且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报条件人员给予个人130元鉴定补贴,并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位培训补贴。
(三)企业为职工开展新录用人员(新增参加失业保险职工) 岗前技能培训,取得环卫工人、物业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由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组织命题、考试合格后颁发)的人员,按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的,在本通知有效期内只享受一次岗前培训。
政策扶持对象享受的各项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予补助。一本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次数纳入劳动者享受其他类型补贴总次 数,每人每年可享受次数不超过三次。
四、有关要求
(一)补贴程序
1.取证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各地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各地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 ,将符合条件的经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录入培训管理平台(系统账号见附件4,数据由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录入),并由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通过培训管理平台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复审后将复审结果反馈至培训管理平台。其中,疫情期间经省级住建部门考核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持证人员企业所在地进行申请。
各地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将人社部门查重比对过的取证人员信息从培训管理平台导出,打印成册连同补贴申请报告(附件1,其余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由住建部门留档) 报送同级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根据复核情况将培训补贴资金拨付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按相关财务规定将补贴发放到位。
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应发放到企业和个人,不得延压、滞留,省住建部门将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发放情况。
(二)补贴申报材料
1. 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补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电子证书),劳动合同,本人社保银行卡账号或银行卡账号。其中,疫情期间省外来泉就业的,提供的操作资格证应在原发证机关官网可查验且有截图。
2. 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时,要加强证书真伪查验,确保证书真实有效,并保管好以便溯源。建机一体化企业录用来泉就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后应在当地住建部门或城管部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领取补贴的人员应在我省就业一年以上。
五、评估检查
各地住建、城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培训工作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应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整改,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取消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及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资格。
六、责任处罚
企业、个人在培训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在各级住建、城管官方网站予以通报,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应法 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收回补助资金;培训教师在培训过程参与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进行教学的,终身不得参与补贴培训相关的教学工作;各级住建、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参与或协助培训机构造假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通知执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 申请报告
2. 取证人员信息汇总表
3. 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4. 住建、城管部门系统账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申请报告
人社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我单位受理各有关工种培训补贴申请,其中:取得结业证书 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人,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人。经审核,上述人员符合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条件,并已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 管理平台”查重比对,现向贵单位正式提出培训补贴申请,请予以审核拨付。
银行账户信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住建、城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